第十四话 男儿当杀人,杀人不留情(二) (第1/2页)
夜凉如水,月光高高的悬挂在夜空,将奶白色的粘稠白光洒落在幽幽的小道,此起彼伏的虫鸣声一片,让徐州的夜平添了几分悠闲,几分慵懒。
月光顺着路,透过窗棂的空隙溜了进来,屋子里点着烛灯,一片明亮,有清脆的声音在兴致勃勃的讲着话,双髻儿颤颤的,那是糜家的大小姐。
“……那灰姑娘两个恶毒的姐姐看着灰姑娘得到了幸福,心中不甘心得很,召集了帮手就想抢水晶鞋回来,只是有一神鸽,见她们心地狠毒,故意在她们得手的时候各自啄瞎了一只眼睛,从此,两个毒婆娘一辈子都过着悲惨的生活了……”
这《灰姑娘》的故事,很明显就是刘瑜讲给她听的,她记性倒不错,刘瑜讲过一次她就记了个七七八八,故事通俗易懂,又符合那些怀春少女的幻想,屋子内的少女听了这故事,无不脸颊红红,即为那灰姑娘能得到幸福感到高兴,又幻想着有那么一天,也有一双水晶鞋落到自己的面前。
“嘻嘻。”糜丫头见侍女喜欢,自己也高兴的很。
“不知二哥怎么了。”她从盘中捻了快果脯,眸儿睁着,睫毛卷翘:“听说怪人也在后院,为什么不找我玩呐?”
房外走廊,不知何时,一富态男子来了,怕打扰糜贞兴致,伫足听了半响,摇摇头,暗暗叹到:“终究是天真烂漫的时候,连自己的二哥也不去探望一下。”
这话说得,很有些吃味的感觉,一般兄长见自己宠溺的妹妹把心思放到别的男孩身上了,便是这个摸样。
刘瑜这个名字,是糜竺从自家老父还有兄弟那听来的。
“子谦有国士之姿,满腹经纶人品出众,如果可以,真想让贞儿许配给他。”这话从一贯眼高的弟弟说出口,当时就让糜竺吃惊了好一会儿,自家弟弟是什么脾性,糜竺清楚的很,更让糜竺想不到的便是连自己稳重的老父,对这个人也赞赏有加,直言子芳需称他为兄,好好向他学习。
他糜家是商贩世家不错,不过糜竺自小就喜读诗书,常受邀于东海孔夫子后人,自己做的是黄白买卖,但也自认是一个儒商,这刘瑜他并没有见过真人,父亲弟弟还有管事家丁,却都对他印象好得很。
只是那什么灰姑娘水晶鞋的故事,先不说有怪力乱神之意,单单同胞相残糜竺就接受不了,他是那种美色当前,也能坐怀不乱的翩翩君子,君臣人伦早已刻入了他的骨子里,见不得这种同胞相残的行径,身体发肤,皆受于父母,哪有可以违逆父母意愿的说法啊。
方才听了自己宝贝妹妹的一番话,心下便对刘瑜有几分看轻。本来还感谢他救了子芳,想大摆筵席,好好结识结识这个英雄人物,现在他却没了这个心思,但他糜氏是大族,这救命之恩,说什么也要给几万大钱。
至于子芳嘴里说的那个同族的嫂子,他糜竺改日定会拜访,这孝道可不能怠慢。
想着,糜竺叮嘱身后的老管事:“这二公子受伤的事,莫要让老父知晓了,他老人家受不得这些刺激,待会你召集那日出去踏青的家兵,告诉他们不要随便说,那陈氏的事情,我定要禀告陶公让他给我糜家一个公道。”说完,糜竺黑着脸,气冲冲的走了,本来怕小妹遇到了这些事,受了惊吓,来安慰安慰她,现在也没了那个心思。
……
“却是油腔滑嘴之徒!”糜芳的别院内,糜丫头单手叉腰,头仰得高高的。
糜家人要招待客人吃饭,那自然是隆重得很,地点要在大厅,主客也得按座位做好,更必须要美姬乐工,方能显大家风范。这家宴就不同了,招待的都是亲朋好友,地点自然是主人家的内院,也不需那按啥位置什么的。
富贵人家吃惯了山珍海味,平时的菜肴自然是要多精致有多精致,只是刘瑜这家伙不懂啥叫品味和享受,大手一挥,就对糜芳说,要肉,而且要肥肉。
他平时在季兰客栈也没少吃肉,只是客栈的收入本来就不是很多,连季兰母子也是逢年过节才吃上几顿,哪有厚着脸开口说要拿肉食啊。
不一会儿,有僮仆把刘瑜交待的吃食端了进来,白粱米饭、萝卜烧肉加鱼头汤,他也没管礼仪不礼仪,粗鄙不粗鄙,反正又没外人,自然是风卷残云般人斜着,埋头狂吃。
“我前世居然还嫌弃肥肉!”刘瑜吃着吃着,不自觉有些黯然。
“油腔滑嘴,不是这么用的。”刘瑜擦了擦所谓的油腔滑嘴,转头,没好气的白了糜贞一眼:“怎么,你也想吃?”
“这本来就是我家庖厨做的!”糜贞倒不客气,拿起筷子就从刘瑜盘里夹了块缺口的萝卜,还没入口,脸却莫名其妙的有些红了。
“可是嫌弃我的口水?”见她伸着筷子,一副犹豫不决的模样,刘瑜觉得有趣:“有些洁癖倒是正常,糜家大小姐可是精贵的很。”
“谁、谁说的。”糜丫头瞪着眼,脸颊气鼓鼓的:“爹爹说了,我糜家老祖宗也是做担夫起家的,这世上人人平等,哪有什么精贵不精贵的。”说着,她把筷子往嘴里一送,脸上是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