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话 风起 (二) (第2/2页)
以貌取人是人类的通病,刘瑜也避免不过,当下就对这便宜师父心凉了几分。
只是当这农民样子的老汉拿起了手里的枪,刘瑜便对他瞬间改变看法了。
那根梨花木制成的长枪哪是一根枪啦,在老汉手里,这根长枪仿佛有了生命般,如同触动了逆鳞,怒不可遏的白龙,撕咬咆哮,一挥一击之间,糜芳与他那训练有素的家兵便如同触电般反弹后退。几息之间,糜芳连同十数个家兵个个倒地
而且老汉用的不是枪头,而是枪尾。
等收起了木枪,老汉恢复原样,依旧让人感觉是一个乡下的老汉。
但刘瑜再也没有怀疑他了,只是当糜芳提出拜师的时候,姚师父却拒绝了,拒绝的原因很简单,也很令刘瑜郁闷,说是无缘。刘瑜只能当了个记名弟子,随后与糜芳一同游历青州,而那姚公依旧留在了糜家。
“子谦,你说这话就不对了。”糜芳表情严肃:“师父虽然只让你做记名弟子,只是身上的所学却一点也没有藏私,全部教授与你,其实是师父他老人家怕教不好你,所以才不肯收你为弟子的,师父说过,你天生就是练武的,身架子是他在世见过最好的,虽然根骨已定,但未来的成就有多少,连师父也不敢说。”
“好吧,是我不对。”刘瑜有些闷闷不乐。
“子谦你就不要介意了。”糜芳也举起了自己的长枪,轻抖红缨,一声轻微的“噗通”声后,一条大鱼被长枪穿过身体,张着鱼嘴扑腾不已。
“好男儿当执三尺剑锋,于战场厮杀,马革裹尸亦无悔。”糜芳把插着鱼身的枪头举起,鱼鳞在阳光下闪着白光,而糜芳的眼睛里,也流露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光。
慷慨了一会儿,糜芳又苦笑道:“若贞丫头听到我说这种话时,定会告与老父,又说我看低女性了。”
说这话时,他流露出既宠溺又惧怕妹妹的神情。
有家兵把被巨浪震晕的鱼拾起,自有随行的下人拿去烹煮。
鱼汤白皙浓稠,鱼肉亦是鲜美,有家兵把捕到的野味架着树枝一烤,顿时油香四溢,喷香扑鼻。这野外的食物就是不一样,虽有种腥味,却因是自然生养的,不仅肉质肥嫩,脂肪厚实,更有种很特别的鲜香味,一口咬下去,当真是满嘴是油啊。
又或者说是因为这四周春意盎然的两堤垂柳,渔歌悠扬的湖光水色,一群汉子生着火,时不时的说些荤腥臊话,哈哈大笑。
吃着手里的美味佳肴,刘瑜的心情却没有那些满身肌肉的家兵那么happy,出了徐州约半个月了,也不知季兰和宝儿过得怎么样了。
穿越这么久第一次出远门,他就像一个离家的游子,心里无时无刻都在想着那朐县的每一块土地,季兰临行前的叮嘱和嘱咐还萦绕耳边,而每当夜晚仰望着点缀着碎钻的夜空时,他就会从这黑羽绒般的天空看见了前世许多的事情。
从徐州出发游历半个月之后,刘瑜变了很多,他黑瘦了,精壮了,粗俗了,脸色虽然依旧白如瓷玉,却没有了当初那种白脸书生的柔弱,他也不会像以前那种瞧着看不起的人就冷着脸面对人家,他嘴里也能像糜芳身边的汉子一样,不时的说些粗俗的话语,而且更丰富。
他的眼眸依旧明亮,却没有初到汉末时的迷茫,浮躁从他身上褪去,留下了一种内敛的沉稳。
俗话说,“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。”只是半个多月的日子,就让这个还对着命运迷茫的后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。
于文,他的毛笔字不再像鬼画符那样了,对繁体字,也能勉强的认了个通透了,于武,很值得高兴的是,连糜芳也不是他的对手,他的力气太大了,天下武功唯快不破,而如果力量达到了一种极致也会像他那样,依靠蛮力生生把人欧死,虽然技巧还欠火候,生疏不稳,但他靠着蛮力,每次都会把糜贞郁闷得半死。
所以每次比完武后,糜芳总会很难过很不甘心的要去检查他,明明看起来不是很壮,连一丝肌肉的弧线也没有,却不知为何力气大得吓人。
接下来,糜芳和刘瑜一行人会到北海郡,见见孔融,沿途顺便买些手信给糜贞与宝儿,这次的旅途便宣告结束了,孔融是糜芳兄长的好友,糜竺常受邀与孔文举的宴会,而且糜芳说,到了北海,要让刘瑜结识一个英雄人物。